第 14 章 14(第1/5 页)
第1章
夜风飘过,落针可闻的寂静。
徐行知攥着她的手腕,那一握肌肤,细瘦温热。
沈清央低着头,一言不发。
良久,徐行知慢慢松开她的手,白皙手腕上,指痕深深浅浅。
“钥匙在我房间抽屉。”他向后靠,毫无情绪,“自己去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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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学上有个实验叫“白熊效应”。
越想忘,记忆越深刻。
沈清央也不记得,那个斯优异,温和有礼的徐家哥哥,是什么时候烙进了她的心里。
或许是因为初见时,他过于冷淡的态度;
又或许是因为,她见识到了他做人的真实底色。
学校里,他是声名远扬的好学生,提起徐行知三个字,同龄女生无不害羞钦慕,说他真的很好很好。
成绩好,长得好,做人好,样样都是无可挑剔的。
有人说,他拒绝女生的表白,都是口气温柔的,会收下对方的情,再轻言婉拒。
听上去,真是无可挑剔的人。
可沈清央总觉得他性格好冷淡。
他不怎么开口同她讲话,若非她主动求助,对于她的事,也不会多操心半分。
至于那些所谓的情,她从未在家里看到过。
“行知哥啊。”裴亦拿逗猫棒逗喵喵的时候,对她问起徐行知做出解答,“他是挺好的,我爸妈都很喜欢他,总让我向他学习,可是他不大好亲近。”
“太客气了。”裴亦说,“我总觉得他好疏离,懒得搭理我。”
是这样的,接触多一点的人都感觉得到。
沈清央肯定自己的感受没错。
于是刚来那两年,她小心翼翼和徐行知保持着距离。
那时候徐行恪在外读大学,寒暑假回家,这个年长她许多的大哥,比徐行知好相处得多。
可她的注意力总是不自觉会被徐行知吸引过去。
或许是因为他和她一样,在这个家里总有游离感。
徐行知的亲生母亲,沈清央喊作连姨,离婚后她去了美国。
方琴和徐教授结婚,带来了徐行恪,他们更像一家三口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沈清央开始不自觉模仿徐行知的一言一行。
他的礼貌,他的温和,他的淡薄,都被她照葫芦画瓢学去。
后来那一次,徐行知跟她说,缘迹不缘
心。
沈清央好喜欢这句话。
于是她越发毫不费力地融入周围环境,同学师长都喜欢她的温柔可亲。
广播站事件后,她和徐行知关系近了许多,彼时她才高一,他正在备战高考。
即便是那么紧张的时刻,徐行知也显得很轻松,偶尔还会收拾出自己高一的笔记本和复习本送给她。
男生字迹清隽有力,字如其人,锋芒内敛于笔锋之中。
六月,徐行知高考结束,次日是谢师宴,他和班里的同学师长一起吃饭。
那天晚上,沈清央房间的浴室花洒出了问题,她拿上衣服去了走廊的浴室洗澡,回来吹好头发才发现自己把胸衣落在了浴室。
走出卧室去拿的时候,看到浴室里开着灯,她脸色都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