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帝王骨篇(五)我见你(第1/2 页)
陈王凝视她许久都不发一言,可沈姝也丝毫不畏惧,坦荡到甚至有些挑衅得回望他。
没有一点点身为臣子的乖顺,就跟她的祖祖辈辈一样,手中永远掐着兵权,随时都能反……
若不是他要统一诸国,还用得上沈家,他早就将他们灭了……
正巧,一直端坐在台阶下首,即便是发生了刺杀和灭门惨案,年过半百的老将军沈翊丝毫不受影响。
朝他望过去,二人都纷纷换上笑意,点点头。
陈王心里骂了句老狐狸,面上打趣道:“这燕世子瞧着娇生惯养弱不禁风的,怕不是没被日头晒两眼就昏过去了,哪里做得了你的奴隶?你可就别折磨他了。”
那也好过你要弄死人家吧!诸王低头吐槽。
更让人没想到的,竟是沈姝真的在歪头思考。
燕泽说难听点就是行走的骷髅兵,豆芽菜好歹还有颗大头呢,他是从头到脚都很瘦。
当奴隶他确实不行,大概率给他努力做事换算下来的工钱还不够他买药的呢。
最后沈姝干脆道:“那他既然这么娇弱,就做我的娇夫吧!”
沈翊是谁,那可是陈国有名的杀神,手下没有百万也有几十万冤魂,陡然听见这句话,顿时一口茶水惊得喷了出来。
陈王斜眼,顺气了:嘿嘿,该!
然后打趣道:“原来阿姝是春心萌动了?不如也看看孤的王子们?”
沈姝非常直白:“臣喜欢长得好看的男子。”
可见哪怕再猖狂,也不过是个看见男人就走不动道的女人。
女人,永远不足为惧。
陈王已经能预见沈家帮他统一六国后,他该怎么除掉沈家了。
燕泽在听到这句话时也一副惊得说不出来——她破了他的国,怎么能如此轻飘飘得说出这种话?
真的不怕半夜他会杀了她吗?
沈姝不怕,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同房的机会。
她领了陈王的刁难,领兵去攻打一个难啃的城池,却只能带着三千人,做三万人都做不到的事。
她若赢了,燕泽随她处置,输了,不仅燕泽要死,沈姝还得受百下廷杖。
宫廷的长杖上面还有尖尖的钉子,一棍子下去,都是冲着扎入骨髓去的,真是人不死也要废了。
经历过燕王室惨死的燕泽很难分辨他到底是希望沈姝是该赢还是输。
按理说他该恨沈姝,可他却因沈姝几次活下来。君子应该滴水之恩以泉相报,可她又是攻破燕国的人,应该被他恨上……
就这么纠结到沈姝回来,燕泽也没琢磨出个结果。
那日他站在高处,扶着城墙,看着蜿蜒的军队胜利归来。
他们这是又毁掉了谁的家园?
又有几个人,成了比他还可怜的亡国奴?
沈姝用一座城池换他的性命,陈王几次问她要不要再想想,这样昂贵的买命钱真是世所罕见。
沈姝却满不在乎,一座城池而已,她还能拿下第二座第三座!还能拿下整个天下!
不出意料得猖狂。
老父亲沈翊气得要爆炸。
他一向不喜沈姝,更看不惯她这副张扬到没脑子的作风,绝不让她带着燕泽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