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小蘚女不杀不足以平民愤(第1/3 页)
孙苒事件发生后的第五日。
这也是林安通过意念,精神控制刘佳的最后一天。
此时,办公桌上放着两份调查报告。
一份来自网安办。
一份来自刑警队。
看完这两份报告,林安的内心感到十分欣慰。
“总算是对消防员有个交代了,希望你下辈子不要再遇到打拳打魔怔的小蘚女。”
“??拳猛于虎,靠近她们就会变得不幸。”
其实此次事件能有这么一个不错的结局,有两个部门非常重要。
一个是网安办,另一个则是刑警队。
在林安的压力下,网安办充分发挥出了其职能作用。
一方面,有效的降低了孙苒事件的负面影响,迫使想要趁机炒作男女对立的组织和个人只能偃旗息鼓。
另一方面则是协助网警刑警等部门,抓获了受境外势力指使资助的网络大V和自媒体人。
净化了网络空间。
网安办用实际行动为民众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,狠狠地打击了??拳的嚣张气焰。
刑警队更是火力全开,连续三天加班加点,终于将孙苒精心设局,坑杀施救者的犯罪证据收集齐全。
而这些证据中,最重要的就是聊天记录。
在事发的前一天,孙苒就在讨论组里告诉其余三人,她要行动了。
事情发生后,孙苒还在讨论组里公然承认她就是故意在坑杀消防员,并且不停的怂恿其他三人也去做这样的事情。
另外,她多次搜索下载如何装作溺水,设局坑杀施救者的相关教程。
并且经过走访调查孙苒的亲戚朋友、同学同事等,确定她是会游泳的。
再结合当时围观群众拍的视频,孙苒在水中三番两次推开绳子,每次消防员的头抬出水面,她都会立马摁下去。
这些证据串联起来,足以证明孙苒的险恶用心。
“故意杀人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不假,可是一般情况下都是无期或者死缓,基本上不会真的判死刑。”
这点林安是了解过的。
尽管龙国还保留着死刑,没有被某些二逼的废死派忽悠瘸,但在死刑的判决上也是极为慎重的。
目前司法上遵循着一个原则就是少杀慎杀,免得又给国外那帮吃饱了没事干的人权组织留下话柄。
更重要的是,孙苒被小蘚女们奉为勇士,杀她恐怕引起巨大的舆论动荡。
届时,在??拳组织的运作下,一定会有国外的媒体报道这件事。
真到了那一步,这就不是一件单纯的故意杀人案了。
正所谓大案看政治,中案看影响,小案看关系。
倘若判处孙苒死刑,会给国外媒体抹黑国家的机会,那孙苒就一定不会被判死刑。
但是。
自古以来就是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。
倘若不判孙苒死刑。
如何告慰消防员的英灵?
如何抚平对受害者家属造成的伤害?
如何为民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如何匡扶正义,扭转日益堕落的社会风气?
于是乎,林安在案卷的扉页写上了这么一段话,希望检察院和法院能够采纳。
“孙苒所行之事,令人发指!”
“其心理扭曲,视人命如草芥!”
“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若是不判处死刑,难免会有效仿者。”
“届时,必将人人自危,溺水者再无人施救。”
“所以,我建议判处孙苒死刑,如此才能震慑蠢蠢欲动之人。”
为了给这两家施压,林安还决定把自己写的这段内容曝光出去。
让舆论给检察院和法院压力,逼迫他们判处孙苒死刑。
至此。
林安已经把自己能做的事情都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