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:推倒最後一根稻草--林維喜案(第1/2 页)
上几回都是说到英国人来到中国的事情。
跟香港有什么关系呢?
坦白说,关系不大。
但我也要将当时背景解释得详尽,稍候大家才会明白鸦片战争。
大家才会明白香港为什么平白无故被割让了出去。
在中英打仗以前,还发生了一件事
林维喜案。
这件事就确切与香港有关。
上回说到林则徐虎门销烟。
鸦片都销光光了,英商还有什么生意可以做?
他们的船舶暂且驶离广州,大部分英国人前往澳门,有些英国商船停泊在新安县(今香港)九龙尖沙咀一带海面。
生意都没得做了,货也全部上缴销毁了,这次在中国真的亏大本了。
生存还有什么意义?英商在香港同仇敌忾,无可奈何。
所谓「借酒消愁愁更愁」,是否愁更愁就不知了,酒也是要喝的,喝喝酒舒缓心情,打发时间很正常吧?
1839年6月20日,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反正就有一群英商船水手喝到烂醉,走到尖沙咀的街上。
村民林维喜出场了,很不幸,他一出场就落地成盒。
他被英国水手打死了。
其实历史对这件事的描绘不多,但有人却运用非凡想像力设计这件事的发生:
「维喜被抬到沙滩上,眼睛还微睁着,嘴唇发乌,两只手握拳握得好紧,头顶肿得核桃那么大,紫红的血凝成块子了,灰色的衣衫上大大小小渗着好多血点。
善芳闻讯赶来,双膝一软,就跪了下来,拚命摇着维喜的肩膀大哭:
『阿喜!你怎么可以扔下我?阿喜!阿喜!』」(演然:《烟硝之始——林维喜凶杀案》)
本来,这件事情由清朝官府审理便了结。
但偏偏,水手是英国人。
中英正处于紧张关系,刚刚才虎门销烟,现在又林维喜案,谁知道中国官府会否秉公办理?
不如大事化小,小事化无?
英国驻华商务总监义律派人给林维喜家属抚?金1500银元,希望家属不要上告官府!
大家看吧!当时的香港人命是多么不值钱的。
林则徐认为案情有异,命新安县知县梁星源仔细地查。
真相水落石出:
林维喜顶心及左乳下,各受木棍重伤。
英人围殴打死了人。
「杀人偿命,中外所同!交出人来!」林公义正辞严道。
义律心想:我交了人,他岂不就要接受你们大清非人道的刑罚?虽然他是犯了罪,但你们大清的司法体系也是难以相信:
「不交,他是英国人,我们英国人自己来裁决!」
林公续说:
「明明查有凶夷,私押在船,若违抗不交,是始终庇匿罪人,即与罪人同罪!」(林则徐:《信及录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