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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、番外五:if(上篇)(第1/3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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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宋煜哥哥, 见字如面。这句中国传统罗曼蒂克风格的话是我最近听爸爸说的,感觉非常奇特,每次我收到你的信, 都有这种错觉, 仿佛我已经见过你许多次了。等待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你应该不敢相信, 由于上个月我收不到你的信,甚至自己买了一张飞去中国的机票, 但我在出租车上又醒悟了。因为你说你很希望我们长大后的第一次会面是你来见我。

听爸爸说你夏天就会来,我可以带你去牧场看刚生出来的小羊崽, 我的小花园到那时候会开很多花。还有白色断崖和海岸线, 我们可以骑车去看。

真希望明天一觉醒来就到夏天。]

十八岁的夏天,宋煜与父母坐上了飞往伦敦的航班, 11.5小时的飞行时间, 抵达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9时, 不过在这个高纬度的国家, 白昼格外长, 夜色尚未落下, 街道依旧繁华。

乐奕和livia专程来接他们一家三口。尽管有几年不见,但宋煜觉得他们变化不大,乐奕还是那副谈笑风生的模样。

“小煜这个头窜得真快, 上次我一个人回国见你, 好像还没有这么高。”

宋谨笑道:“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 你家的有一半欧美人基因,怕不是长得更快。”

livia已经能听懂大半的中, 用带了口音的英语说没有。

乐奕也摆了摆手,“我家那小家伙可没有你儿子长得快,差至少……”他目测了一下, “半个头吧。”说完他又以一副请勿怪罪的语气,“乐知时放假早,自己收拾了一大堆东西去度假小屋,毕竟那里比公寓和楼房舒服,有他喜欢的花园。本来今天是要求他过来接你们的,但是临时被附近牧场的主人叫去帮忙照顾小羊羔。”

他耸耸肩,“你知道的,他见到小动物就走不动路。”

宋谨和林蓉都笑起来,说起有关他小时候在公园里追松鼠的趣闻。大家说笑着上了车,自然地切换话题,如同每日相处的好友,丝毫没有生疏。

在车里,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宋煜。

毕竟这个曾经在信里写到“等你来了,我一定亲自去接你”的家伙并没有来。

与他每个月都有信往来的哥哥,事实上比不过一只小羊羔。

宋煜靠在座椅上,看向窗外匆匆掠过的繁华都市,在心里宽慰道,或许是一大群小羊羔。

他和乐知时的上一次见面已经是非常久远的记忆,那时候的乐知时大约也只有三四岁,后来很多次乐奕夫妇要带他回国来玩,都因为各种原因告破,大多是因为乐奕的工作关系。印象很深的是宋煜十一岁的那次,他很期待地等着他们来,但最后因为乐知时突然过敏,哮喘发作,所以没能坐上飞机。

和现代高效、快速的交友方式很不同,维系乐知时和宋煜之间关系的是一封封手写信。这个主意是天性浪漫的乐奕出的,他认为手机和聊天软件是世界上最坏的发明,省略了思考与等待的过程,把一切砸给彼此看,甚至不如一通电话来得温情。

写信是好的,他说,写信的时候你会思考,会有意识地为自己的问候而细细措辞。因为无法触碰到声音和画面,你会把所有的情感都揉在纸与字里,情感也在等待中发酵。

另一方面,他认为乐知时即便在英国长大,也需要掌握中写的能力,没什么比一个远在故国的兄长更适合做他的陪练了。

他们定下很古怪但有趣的约定,彼此只能给对方写信,其他的交流方式都算是作弊。

于是他们就这样,从宋煜很小就开始与乐知时互通信,频率基本是一月一次。起初乐知时甚至不太会写汉字,即便是有乐奕教导,他也更喜欢用直白的绘画和宋煜交流。他第一次收到乐知时的字信是十岁。

[宋煜哥哥,你的名字可真难写呀。]

明明只有这一句话,十三个字,但宋煜反复看了很久,觉得可爱极了。

再后来,乐知时开始越来越熟练中的写,甚至会引用一些他看过的里的句子,像个小孔雀那样展示自己的中水平,慢慢的,他开始向宋煜讲述自己成长过程中大大小小的问题,青春期的迷茫和困惑,他都毫无保留地向宋煜倾诉。

或许因为他们相隔遥远,反而产生出一种安全感与美好。这种远距离之下秘密的二人联络,让他们陪伴彼此长大,却又对彼此产生无尽的好奇。

“现在有些晚了,你们倒时差会很累,就不开车去那边了。”乐奕载着他们回到伦敦市郊的房子,安排他们休息,那是联排楼房里很温馨很漂亮的一套寓所,上下两层。livia安排宋煜住进乐知时的房间。

她拉开房门,为了方便用英语向宋煜展示里面的陈设,给他准备洗漱用品,“他是有点小孩子性格的,所以房间里很多东西,你不要介意。”

里面很多很多,地毯上还有他摊开的一本植物绘本,画板上是画了一半的静物油画,还有很多植物、摆件和乐高,满满当当,但看起来充满了生活气息。

宋煜平静道:“应该是请他不要介意我在这里住一晚。”

“他不介意的。这甚至是他的提议,因为他觉得客房太小了。”livia的脸上浮现出笑意,“不过他说你有洁癖,拜托我在你来之前把房间收拾干净,但是我工作结束得太晚,没来得及。”她说着,拉开衣橱,“小煜,你先去楼下吃点东西。”

宋煜在床边站着,略微低头,视线扫过这张浅蓝色的、看起来是十分干净和柔软的床。

“不用麻烦了。”他对正要忙碌的livia说。

原以为时差会很折磨人,但乐知时的床似乎是有一种可以令人快速入眠的魔力,宋煜躺下去,望着他窗台上放着的六盆小巧的植物,还有他未完成的画,嗅到蓬松被褥里混合着植物根茎、奶油和木质的淡淡香气,陷入昏沉的梦中。

比见到本人更早一步地睡到他的床上,这种行为总有一种微妙的冒犯感。宋煜隔天叠被子时,后知后觉地产生这种念头。

他一转身,看到乐知时贴了许多便利贴纸的桌,他写英的字体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写中的感觉,是一种共通的纤细感,但宋煜没有细看,觉得不妥。尽管这个毫无防备的家伙已经把整个房间的使用权交给了他。

吃过早饭,他们就驱车前往了度假地,那是距离伦敦市一小时车程的乡村,地处英国南部,靠近一处海滨小镇,比起伦敦阴晴难测的天气,在乐奕的口中,那里有全英国最好的阳光。

快到的时候,livia拨出一个电话,宋煜看似无心地望着车窗外的风景,但手机里扩散出的细微声音却对他造成了某种磁场上的干扰。

他仿佛听到了乐知时的声音,但又是失真的、不明确的。

他听见livia叫他的英名je叫他setheart,而乐知时在那头说了什么,他听不清。这一点没来由的令宋煜产生了些许烦躁,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夏季不那么灼热,越过车窗的湿润夏风拂在脸上,感觉柔润,很像乐知时写信的风格。

[宋煜哥哥,听说你那边下了很长时间的雨,很巧的是伦敦也一样。昨天的傍晚突然下雨,我浑身被淋透,原本心情是很差的,但忽然想到你此时此刻可能也在雨中,就产生出一种很甜蜜的心情,感觉你和我其实很近。

一如既往地,希望你能早一点来,我在这里等你。]

车子驶入小镇,大片大片的绿色阔叶乔木,短绒地毯一样的青草坪上错落着蜂蜜色与深灰色的乡村小屋。

“到了。”乐奕将车停在一幢三层高的度假小屋前。他们下车绕到后备箱拿行李。宋煜提了一个黑色的箱子跟随livia进了房子,前院种着白色玫瑰和不具名的矮树,草坪摆放着茶桌和几个摇椅。房子的大门敞着,客厅的装潢温馨、桌子上放着一瓶拧开了的防晒乳、浅蓝色棒球帽和一盒开过的冰牛奶,椅子背上搭了一件红色的棉质短袖。

“他一定在后院。”livia语气笃定。

后院有水声,宋煜听到了。他感觉脚下的木质地板仿佛变成海湾的浮木,感官也变得敏感起来。

阳光在他踏出门的瞬间落到宋煜脸上,视线有些模糊,明晃晃的日光下一切都像是过曝的底片。他稍稍眯眼,浅紫色的绣球灌木丛显现出来,草叶中,一个雪白的背若隐若现,还有在空中扬起的水柱,一条隐隐伴随彩虹的透明弧线。

“je”livia插腰喝住他,“你又用浇花的水管冲凉了!”

水柱一瞬间消失,连同哗哗的水声也停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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